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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能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对派能科技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3174 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8,711,200 股,并于 2020年 12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前总股本为 116,133,333 股,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后总股本为 154,844,533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18,895,821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76.7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5,948,712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23.22%。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年 12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1 名,对应限售股份数量为 1,161,336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75%,现限售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配售的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1,161,336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75%,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2 月 30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序 股东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号 名称 数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合计 1,161,336 0.75% 1,161,336 0 注:持有限售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合计 1,161,336 -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中信建投对本次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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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